無組織排放監測系統BYQL-WZ
依據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
《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
《HJ/T 55-2000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發〔2013〕37號)
《中華人民共和***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大氣污染防治法》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無組織排放監測系統BYQL-WZ是污染物進入大氣環境的重要途徑,無組織排放的廢氣日積月累,對環境的危害不容忽視,其排放源高度低,污染面積集中,呈地面彌漫狀,持續時間長,危害大。
無組織排放監測系統BYQL-WZ目前,有組織排放可以通過廢氣處理裝置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而無組織排放由于污染物種類多,排放點廣,難以量化和處理。
傳統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二氧化氮、二氧 化 硫 等 , 大 多 是 由 燃 燒 過 程 或 加 熱 設 備 產 生,而化工企業排放的廢氣所含污染物種類很多,既有顆粒狀的污染物,也有氣態的污染物,顆粒狀的主要有飛灰、黑煙、粉塵、煙塵、水霧等,氣態污染物主要有碳氧化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有機化合物、鹵素化合物等。其中硫氧化物主要為SO,主要來自燃料(煤、焦炭、天然氣、柴油等),另外硫化物礦石的焙燒和冶煉過程也會產生;氮氧化物主要為NO、NO2,主要來自工業爐窯、硝酸生產、金屬表面處理、污水處理站硝化反應等過程;碳氧化物主要為CO和CO2,主要來自燃料燃燒過程;有機化合物主要包括烴類、VOCs等。
來源無組織排放廢氣點源分散,產污環節多,點位多,難以實施有效的收集,更談不上處理,同時,各個點源的廢氣排放量較小,企業方既不重視也不愿處理,經疏理,其來源大致有污水處理站、固(危)廢堆場、揮發性原料裝卸過程、產品貯存場所及儲罐區成廢氣發散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