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纖行業VOCs處理裝置: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含氧有機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體物。為深化VOCs污染治理,減少排放總量,促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前,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包括破壞性、非破壞性方法及這兩種方法的組合。
破壞性方法包括燃燒、生物氧化、熱氧化、光催化氧化,低溫等離子體及其集成的技術,主要是由化學或生化反應,用光,熱,微生物和催化劑將VOCs轉化成CO2和H2O等無毒無機小分子化合物。
非破壞性法,即回收法,主要是碳吸附、吸收、冷凝和膜分離技術,通過物理方法,控制溫度,壓力或用選擇性滲透膜和選擇性吸附劑等來富集和分離揮發性有機化合物。